麻豆传

关于调整职称推荐时间及做好申报高级职称论文(论著)送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1 阅览数:
各单位、部门:

一、关于学院职称推荐时间的调整

根据校长办公会意见,2012年职称政策尚有个别政策需要作出调整,并且拟调整的政策与职称推荐密切相关。因此,各学院职称推荐时间需适当延后,尽量安排在65-66进行,推荐名单于66下班前交人事处。个别学院确需提前推荐的,请事先与人事处沟通。

二、关于论文送审

根据学校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拟于近期组织论文送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送审对象

各学院、部门推荐申报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其中,二次分配申报者的论文送审工作经学校组织认定后再作安排)。

(二)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正高者:需代表作3篇,要求原件(含收录证明、转载刊物)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填写《代表作鉴定意见》,一式三份;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2)申报副高者:需代表作2篇,要求原件(含收录证明、转载刊物)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式二份;填写《代表作鉴定意见》,一式二份;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3)匿名要求:申报者提交的《代表作鉴定意见表》、论著论文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均需隐去申报者姓名。

4)送审的论文(论著)原则上为任现职以来至2012630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不含增刊)。

5)对于一些没有公开发表的专业研究成果,若需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材料,学校将委托九位及以上校外高水平同行专家严格评审。若有本条需求的教师,请提前与人事处沟通,以便学校早作安排。

(三)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推荐名单做好送审材料的汇总工作,每位申报者材料分别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上注明申报者姓名。于66下班之前报人事处安中楼405室。

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鉴定意见表》电子文档需以“代表作鉴定意见-XXX”命名(XXX为申报人姓名),各单位汇总后连同《送审人员汇总表》,压缩打包后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论文鉴定费

经济独立核算单位人员和再次申报人员,请在送审之前由学院汇总交纳论文鉴定费。交费额度为:每份300元,即正高900元,副高600元。

(五)注意事项:

1)送审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级别)以来的;

3)若曾转评,其中一篇代表作须为转评之后发表;

4)若申报转评,其中一篇代表作需为转岗以后发表;

5)增刊、专刊、论文集(除EICPCI-S等收录外)不能作为代表作送审;

6)被SCIEICPCI-S等收录的,需同时附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被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的,需同时报送原刊和转载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8)代表作若为专著或编著,送审件需为原著或全书复印件。

9)送审时可用清样稿或录用通知书加打印稿,但必须附本人保证书,成果若未能在630日前发表(出版),为无效送审,学校不再另行安排送审。

(10)“申报专业”按照一级学科填写。

 

附件:

12012年论文(论著)送审人员汇总表

2代表作鉴定意见表。

人事处

201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