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推荐工作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省推荐成果除符合全规办评审范围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2011-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成果。
2.2011-2015年浙江省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3.被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十二五”的各级各类规划课题成果。
4.其他有突出成就和重大影响力的成果。
5.如以上成果已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则不能参评。
二、申报办法
1.因成果年份跨度长,本次成果推荐奖采取初审——修改——推荐送审的程序,即省教科规划办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获得推荐名额的成果申报人对成果进行补充、修改,修改后的成果通过省教科规划办上报全规办。其中,初审申报时间为5月18日-6月6日,成果初审时间为:6月11日-6月17日,成果修改时间为6月18日-7月5日。7月6日前获推荐成果全部材料(寄)送达省教科规划办。
2.因全规办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各市教科规划办及有关高校需在符合条件的成果中择优推荐,其中,麻豆传
申报名额2项。
三、申报材料
初审提交材料:
1. 申报评审书一式5份,其中1份学院签字盖章,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及佐证材料一式4份。各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汇总表1份。
3. 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档需在6月6日前交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姜颖 电话:88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