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传

关于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8 阅览数:
       关于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的预通知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监察厅、科学技术厅、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检2012[32]号)(附件一)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文件精神,加强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我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包括各级财政资助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和各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横向科研项目。

二、学校将在科研管理部门网站上设置“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蓝色图标,统一公开科研经费使用信息。

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每年1月、7月集中公开2次,在20131月底前完成首次公开。公开内容包括2012年新立项的项目和2012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公开信息详见《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二)。

首次集中公开后,新立项和结题项目的信息按《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公开。

四、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直接责任人,《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由科研部门和计财处提供数据,各项目负责人网上在线确认,由图书馆与信息中心负责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开。

五、信息公开进度安排:

120131月底公布2012年新立项项目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附件三)

220132月底公布2012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项目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项目清单另行提供)

3.网上确认的网址将在近期公布,请各单位关注后续通知。

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浙江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全省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全省高校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按照《办法》规定限制申报各级科研项目。

七、联系人

科技处:邵  洁,888276

社科处:夏亚莉,889129

     附件一:关于印发《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监【201232号)

     附件二: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

     附件三:2012年新立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