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传

【科创】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阅览数: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推选、培育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顺利完成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团队指导老师由 1-3人组成,所有项目指导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相关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相结合。

5.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综测成绩必须名列专业前50%,研究生负责人上一学期成绩名列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2023级本科生或2024级研究生

6.曾参与各级学生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不能参与申报本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申报流程

1.22024:00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参照相关文件模板(附件2~4)完成线上填报。过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项目管理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是浙江省最高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资助经费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顺利结题,否则将直接影响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项目结题前,必须参加校级“启智未来”大学生科技文化节系列活动,同时必须取得以下成果中的至少1项:(1)项目成员包含研究生的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一篇,或二级以上核心期刊一篇,本科生项目须发表C类学术论文1篇,或已投稿待录用;(2)项目成员以第一授权人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受理1项;(3)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挑战杯”“互联网+”系列竞赛或其它A类学科竞赛并获奖。(4)创业项目注册公司或实际运行状况良好拟注册;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良好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3.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将作为学校校本级立项。

4.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项目一旦立项,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中途退出或者更换,须签订《科研承诺书》,进入学生科研诚信档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

学工办范泽平,13685848408

院科研部邹裕盈,18268609186

附件:

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4.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5.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7.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23〕32号)

8.线上申报工作指南(SRIP、新苗、大创项目亦可用)

9.2025年申报书文本填写标准说明


宁波大学麻豆传

2025年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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