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传

关于申报2012-2013学年第1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6 阅览数:

各学院:

按照《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5号)规定,现启动下学期(2012-2013学年第1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申报工作。针对近期双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学院加强双语教学课程的管理。下学期课程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申请条件:

1.申请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并达到以下要求:

1)已经有双语教学课程授课经验的教师,原授课双语课程的学评教成绩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2)第一次申报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试讲活动,试讲效果良好。

2.有较为深厚的英语语言功底,有英语培训和留学经历。

3.具有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1名教师每学期一般主讲1门双语教学课程。

.申请程序:

1.申请下学期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应向所在学院提交《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附件1)。

2.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双语教学课程开设及其相关的教学档案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等进行审核。针对试讲的教师还需要填写《宁波大学教师申请双语教学授课试讲评审表(附件2。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XX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布审核通过的课程。

.各学院需在615日前向教务处报送双语教学课程相关材料。需要选用外国原版教材的,请填写《宁波大学选用外国原版教材申请表》(附件4)。以上表格需打印稿(需加盖学院公章) 1份,并发送电子稿。

四、教务处联系人:姜怡 ,电话:87600072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

附件2:宁波大学教师申请双语教学授课试讲评审表

附件3 XX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4:宁波大学选用外国原版教材申请表

附件5: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教 务 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