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书育人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按国家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及其它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评价、教研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均可申报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的教学成果可以是综合性教学改革,也可以是一门学科或一个领域的教学创新。
与教学工作无直接关联的常规师训、管理改革、事业发展等,不属于申报范围。中小学教材和教育网站建设,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已在历届省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二、成果取得时间和实践检验期
申报2025年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应是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的教学成果。取得成果时间可从结题、通过鉴定、发表(出版)、获奖、正式实施、首次推广、总结交流会等标志性事件中,确认一个时间节点。
实践检验期的起始时间从成果初步成型后在教学实践中正式实施开始计算。只要在申报之日前满2年实践时间即可。实践检验期不含方案的研讨、论证及制定过程所需时间。例如:某项区域课程改革成果,2021年9月开始研讨、制订方案,2022年9月颁发实验方案,用了近1年时间;至2023年12月申报成果,正式实施了1年多时间,则该成果的实践检验时间是1年,而不是2年,不符合2年以上实践检验的要求。实践检验期不到2年的成果不能申报。
三、申报安排
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差额评审。省直单位(包括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省属高校、省属机关幼儿园及省级学术团体)、部属高校申报的成果数如超过52项,先由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初评筛选。
申报人应仔细阅读附件中《2025年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填报事宜说明》,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认真填写。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5月5日前按照申报要求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5月6日上午10点前纸质版交至教务办418。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书》(文档以“所在单位+成果名称+申报书”命名,电子稿1份+纸质稿6份)
2.《成果报告》(文档以“所在单位+成果名称+成果报告”命名,电子稿1份+纸质稿6份)
3.《成果附件》(文档以“所在单位+成果名称+成果附件”命名,电子稿1份+纸质稿1份)
4.《汇总表》(包含2个子表)(sheet1,成果汇总表,电子稿1份;sheet2,申报者汇总表,电子稿1份)
每个项目所有材料请装入一个牛皮纸袋。
四、其他事项
学校将在5月组织现场汇报评审并产生拟推荐排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老师们在校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按照省奖申报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桂枝,87600072
邮箱:xiongguizhi@madouzhuan.com
地址:教育楼418
教务办
2025年4月15日